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对现有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包括有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开展“回头看”,逐户逐人重新审核认定,挤出水份;对新增的扶贫开发对象精准识别确认,做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通过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农村扶贫开发对象识别机制,全面收集农村扶贫开发对象基础数据信息,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宏观决策、工作指导、绩效考核依据。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为完善实施《光泽县贫困人口帮扶脱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光委办〔2013〕2号),深化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户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光泽县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为完善实施《光泽县贫困人口帮扶脱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光委办〔2013〕2号),进一步深化教育精准扶贫,加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学帮扶力度,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光泽县贫困人口就学帮扶实施方案。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扶贫引领作用,深化教育精准扶贫,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5+2”挂钩帮扶单位决定设立“挂钩帮扶单位党组织助学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助学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我县助学帮扶工作。为规范助学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效益和资金安全,特制定光泽县5+2挂钩帮扶单位党组织助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案。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光泽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全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为此制定《光泽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实施意见》。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产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19 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48号)文件,下达 2019 年县域产业专项发展资金43.5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下达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完成建设任务,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