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关于印发《光泽县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开展一次扶贫济困专项活动,开展脱贫攻坚摄影展活动,开展一次贫困村捐书活动,开展一次健康服务活动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光泽县脱贫攻坚成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落实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成效进行全面评估.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南人综〔2016〕213号)、《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精准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人综[2017〕239号)和《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南平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精准就业扶贫工作中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推动全县脱贫攻坚战,制定光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精准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有关事项。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5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6〕1号)精神,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加快推进”的原则,把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与增强防灾避灾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明显改善农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条件。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就业扶贫的作用,拓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引领带动更多用人单位吸纳更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增加收入,实现脱贫致富,特制定光泽县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认定和资金补助暂行规定。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委发〔2016]2号)、《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贫困村、贫困户制度的通知》(南委办发〔2016〕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扶贫开发责任,确保我县扶贫开发任务按期完成,特此建立我县县直
单位(含垂管驻光单位)挂村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户制度下。
光泽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