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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全县2018年实现脱贫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松溪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松溪县委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关于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更是我县脱贫“摘帽”决战决胜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脱贫成效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层基础,加大攻坚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夺取脱贫攻坚战决定性胜利。
工作目标:
(1)巩固脱贫成效。跟踪帮扶全县已脱贫的2017户6614人和已出列的8个贫困村,巩固脱贫基础。
(2)新增贫困人口脱贫。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17户49人达到脱贫标准,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3)16个贫困村出列。16个贫困村村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县平均水平80%以上或全省平均水平的60%以上,并可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建制村通硬化路、通网络,所有自然村通电,农户饮水安全全部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除因病休学和因残疾、智障等不能上学、辍学、休学外,年辍学率小学控制0.6%以下、初中1.8%以下。有村级卫生所,常住人口少于500人的行政村无卫生所的,可由周边村卫生所提供服务或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期巡诊。有文化服务中心,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率达到95%以上)、产业发展(主要包括:贫困村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的产业,该产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农户普遍参与、是农民收入重要来源之一,贫困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该贫困村)等综合因素,达到贫困村出列标准。
(4)重点县摘帽。全县贫困发生率(即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占农业户籍人口的比重)低于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去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25%,且不低于省定最低保障线和国家扶贫标准),达到重点县摘帽标准。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认真总结建档立卡“回头看”经验,坚持村为基础、户为单位,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常态化机制,严格识别、退出标准和程序,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农村边缘户特别是低保户、重病户、危房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力户等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将符合现行贫困标准的农户和返贫户按季度动态调整,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识别、及时帮扶,努力做到“零漏评”、“全覆盖”。加强已脱贫贫困人口精准监测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医疗支出高于收入、无劳动能力的“两个特殊”贫困群体和深度贫困人口实行精准监测管理。坚持以户为单位完善贫困户扶贫台账,建立完善县、乡、村精准扶贫工作年度统计表,规范填写两本手册。建立大数据平台,加强扶贫、卫计、教育、民政、医保、国土、规划建设和旅游、残联等行业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互通共享,加快县、乡、村之间的纵向数据传递以及县直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信息共享,实现贫困户基本信息、收入台账、帮扶计划、产业就业信息等电子化采集与统计汇总,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吻合、信息一致。新增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施策帮扶,摸清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逐户制定脱贫计划,建立扶贫台账,精准确定脱贫路径,确保精准脱贫退出。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市医保中心松溪管理部、国土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残联,各乡镇(街道)
二、精准投入扶贫资金
落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围绕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改善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选择项目,加强项目储备,规范编报程序,落实公示公告制度,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机制,继续提高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力争投入力度高于上年度20%。做好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加强对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和使用。认真落实《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切实保证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驻村工作队监管、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作用,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运用财政扶贫资金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着力发现、解决资金安排、使用、拨付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三、精准落实政策措施
围绕攻坚摘帽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强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全面推进产业就业扶贫。探索“政策驱动、龙头带动、合作经营、能人引领、乡村旅游、土地流转、培训造血、就业增收、电商扶贫”等模式提高贫困户收入。围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的目标,围绕南平市“五个一百”要求,实施“五个十”示范带动工程,即建成十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十个扶贫龙头企业、十个扶贫产业合作社、培养十个致富带头人、创建十个农产品品牌。产业扶贫示范村主导产业必须带动60%村民和90%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扶贫车间、扶贫基地本土化,进一步紧密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
全面落实特困群体扶持政策。认真研究“两个特殊”贫困群体和深度贫困人口脱贫基础不牢问题,落实《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深度贫困家庭稳定脱贫的若干措施》,探索健全光伏扶贫、购买信用社股份收益分配管理、鼓励村集体资产收益扶持、推动投资收益脱贫等扶贫政策,力争各类增收扶贫政策全面惠及特困群体,让特贫困群体在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共享其他收益。
全面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易地扶贫搬迁突出抓完善内业、搬迁入住、建新拆旧等工作。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全面落实危房改造项目,确保全县所有贫困户中疑似危房及时鉴定、危房全部得到改造,做到贫困人口人人有房住、户户保安全。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各项健康扶贫叠加政策,优化贫困人口医疗服务,大力推行和完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创新商业医疗补充保险,降低就医报销“门槛”,提高贫困人口就医报销比例,减轻贫困人口诊疗负担。建立临时医疗救助机制,防止普通农户和贫困户因病因残返贫。
注重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工作,优先将建档立卡对象纳入“春潮行动”培训,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激发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达到预防返贫、稳定脱贫的目标。
全面兑现智力扶贫政策。持续开展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通过党组织帮扶、社会捐助、政府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用于减免学费及生活补助,实现各学龄段就学帮扶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全日制大学教育都能享受教育帮扶政策,不因经济困难缀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加大贫困村科技扶贫支持力度,强化贫困村基层科技服务。
全面完善兜底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扶贫办)、扶贫协会、教育局、民政局、规划建设和旅游局、财政局、卫计局、人社局、林业局、经信局、工商联、供销社、慈善总会、人行、银监办、农行、农信社、邮储银行、人保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精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不断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动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加快路网、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加快村容村貌整治、乡村文明、卫生医疗建设步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县委文明办、县交通局、水利局、卫计局,各乡镇(街道)
五、精准开展驻村帮扶
加强“四个一”捆绑帮扶工作,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引导贫困村积极开展“三变”改革,发展村集体产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助力脱贫攻坚。落实国土资源支持精准扶贫八条措施,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钩、地灾项目搬迁等政策向贫困村倾斜。加强村级换届领导,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继续深入开展“双推”活动,以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实施“千名党员帮扶千户贫困户”工程,激发广大党员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及时对新增贫困户或因帮扶干部调动调整干部结对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细化帮扶内容,突出帮扶重点,实现帮扶举措与脱贫需求、群众意愿精准对接,着力提升帮扶实效。落实和完善《扶贫手册》、《挂钩帮扶工作手册》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策”、“一户一挂钩”帮扶责任落实到位。下派31名优秀年青干部和百名驻村工作队员到31个贫困村,增强贫困村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加强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严格落实驻村帮扶责任,以“创业在村、成才在村、考核在村”检验下派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工作成效。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国土局,各乡镇(街道)
六、精准后续巩固提升
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的原则,立足稳定脱贫,着眼长效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对已脱贫贫困人口后续跟踪管理采取“因户施策”、已出列的贫困村后续巩固提升实施“一村一策”。重点抓好脱贫人口监测管理、产业就业扶贫稳定增收、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社会帮扶等工作。按照脱贫攻坚帮扶责任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帮扶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政策明了,责任明确。建立扶持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扶持的产业项目运行安全,保障贫困群众稳定持续增收,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
七、深化山海协作对口帮扶
承接做好省领导、省直部门及长乐区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对接落实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减贫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山海协作推进力度,深化山海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扎实推进山海协作确定事项的落实落地,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切实提高重点县脱贫攻坚质量。
责任单位:县山海协作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精准提升队伍素质
配足配强扶贫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分批对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帮扶单位负责人、基层干部、第一书记等人员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做到全覆盖,不断提升帮扶能力。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培训,将基层扶贫干部作为培训重点,不断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积极回应他们的所需所盼,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他们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努力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扶贫办,各乡镇(街道)
九、精准压实工作责任
进一步完善“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建立起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的领导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四级联动、聚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按照分工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对照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通过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落实人和完成时限,把扶贫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提高脱贫攻坚执行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督查考核评估机制,将脱贫攻坚作为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明职责、促落实、补短板、强作风。
发挥脱贫攻坚纪律保障作用,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持续用“绣花”功夫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紧盯脱贫攻坚关键环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提升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成果,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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