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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工作要求,在南平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我2012年被列为福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来,全县人民奋力攻坚扎实工作。五年来,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健康平稳增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94%、36.99%、6.2%、10.01%,2014至2016年连续三年进入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十佳”县;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提升,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全覆盖,各项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尤其是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加速,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公共服务持续健全,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成功获得国家生态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中国名茶之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县等一批“国字招牌”。同时,建立健全党建扶贫“双推进”、党建富民强村、“四个一”捆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系列机制,创新家政培训脱贫、健康扶贫等特色扶贫机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各项指标已达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

一、贫困发生率指标

2012年,我县贫困人口1.43万人,经过努力攻坚脱贫,至2015年底实现脱贫7500余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37户6746人2016年实现脱贫3597人。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91户3149人,截至目前,经过县级考核,991户3149人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其中474户1346人已纳入低保兜底脱贫,并且无新增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为0%。

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

2012年至2016年,我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年增长11.41%,其中2015年为9376元,增长10.9%;2016年为10267元,增长9.5%;2017年预计实现11242元,增长9.5%。

三年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9.95%,高于全省三

年平均8.90%的增幅水平。

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

1.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5年为99.74%,2016年为99.78%,2017年为99.93%,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015年为99.7%,2016年为99.7%,2017年预计将达99.8%,均高于95%。

3.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5年,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300元,是2014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64元的35.5%,高于25%,与省定最低保障线2300元持平。

2016年,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50元,是2015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433元的35.65%,高于25%,与省定最低保障线2650元持平。

2017年,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750元,是2016年度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938元的47.24%,高于25%,比省定最低保障线3000元高750元;比国家扶贫标准2952元高798元。

以上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退出标准,现申请退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下一步,我们将把工作重心放在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上,加快赶超步伐,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快绿色发展,增强经济实力。主动融入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立足松溪绿色生态资源禀赋,坚持以产业项目为抓手,紧盯现代绿色农业、旅游、健康养生、生物、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抓龙头铸链条,创品牌增效益,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着力提高产业辐射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力争GDP年均增长8.5%以上,至2020年达到70.1亿元,完成省上下达的赶超任务。

二是补齐民生短板,提升生活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落实为民办实事制度,加大各项事业建设投入,深入推进教育“五大提升”工程、医疗卫生补短板“八大工程”,加快推广养老事业、家政实训等高效特色推进机制,尽快补齐发展短板,促进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加速赶超,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保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以上。

三是聚焦重点人群,减少致贫返贫。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现代绿色农业为重点,以农村“两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将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融入产业发展体系,确保有稳定收入来源。全面落实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优惠保障政策到2020年不变,健全低保兜底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纳尽纳。继续落实结对帮扶措施,深化一户一策、一户一产,加强思想引导和技术帮扶,着力提升造血功能。

妥否,请复示

 

 

 

中共松溪县委        松溪县人民政府

                                                        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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