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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我县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为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我县于1月17日上午召开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于1月17日下午召开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县委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文件精神,并部署了2021年农村工作。目前,我县4个贫困乡镇、50个贫困村、6702户19072人均已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全面巩固住房安全保障。通过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全面解决贫困户的安全住房,举全县之力打好危旧房“歼灭战”,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全面巩固教育保障。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从2016年秋季起,在全市率先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费政策,对所有上杭籍并在县内各高中就读的高中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三是全面巩固医疗保障。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立体化保险体系,实现贫困村医保“村村通”,解决贫困人口因意外事故、疾病住院造成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边缘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且全部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四是全面巩固饮水安全保障。以改善贫困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全部完成水质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水质检测报告,做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边缘户水质监测100%全覆盖,问题整改100%,用水安全保障达到100%。五是全力拓宽增收渠道。通过产业、就业扶贫等系列措施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渠道。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开展农业产业扶贫和“扶贫保”保险工作,做优做强激励性产业扶贫。同时,通过岗位推送、技能培训、政策补助、扶贫车间创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全面落实就业扶贫。六是全面巩固兜底保障。强化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定期开展排查摸底,确保低保、特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七是全面巩固重点监测对象保障。2019年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上杭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对象帮扶方案》《上杭县边缘户帮扶工作方案》《上杭县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关于做好扶贫重点户、受疫情影响存在返贫风险贫困户和农村边缘户挂牌督战工作的通知》《上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受理贫困农户申报监测对象的通告》等文件,并及时转发《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从政策层面建立低收入户和边缘户动态监测机制。八是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巩固提升工程。率先实行“县财出资、折股投资国企、贫困村收益”的村级集体资产性收益机制,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每年补助贫困乡镇50万元,用于发展生产性增收项目;每年安排1000万元,连续5年,每年为50个贫困村提供20万元扶贫资金,统一委托县国投公司运作,并按12%的固定年收益作为贫困村村财收入,增强村财“造血”功能,实现到2018年底每个贫困村村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2019年所有贫困村年均资产性收益达12万元以上。

(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我县制订了《上杭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条措施》,从发展特色农业、建设宜居乡村、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治理水平、补齐民生短板5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扶持县级重点特色现代农业、加大抛荒撂荒治理、创新农村金融担保,实施集镇改造提升、打造最美村落及农村停车场建设、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试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新风、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深化平安乡镇和村(社区)创建,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推进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加大乡村公路建设和管护、优先发展乡村教育、提高乡村医生储备力量、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等20条具体措施。2019年,我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国家绿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县、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闽台农业两岸融合发展产业园、福建省乡镇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示范县等称号,新一轮殡葬改革模式入选全国殡葬改革试点优秀案例,“四好农村路”入选全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农房整治、农村安全饮用水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作典型发言,连续第四年被评为“福建省经济实力十强县”。 2020年,我县获评“2019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获评首批全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红色旅游发展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湖洋文光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第十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称号,同时以高分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评验收。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上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有松懈。目前尚未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对于如何协同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没有明确思路,在具体工作中,大部分干部基本上还是就脱贫攻坚抓脱贫攻坚,就乡村振兴谈乡村振兴,没有将两者统筹安排一起。有的村干部和群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也是认识不够,部分乡镇满足于完成百日攻坚目标任务,对市县一级开展“两治一拆”、试点示范等工作仅按常规做法推进,重视不够,有畏难情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导致成效一般。部分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意愿不强,内生动力不足,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2.发展资金缺口大。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主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为对象进行投入,如针对贫困户的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针对贫困村的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资金扶持和政策扶持。在个别地区,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产生隔阂,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生产条件和发展能力拉开差距,出现发展后劲乏力问题,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欠账多,建设资金缺口大。

3.体制机制待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互支撑、整体联动、协调推进的系统性机制体制不够完善,导致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衔接度上出现一定程度的“错位”。特别是当前县乡村高效运转体制机制还不顺畅,齐抓共管机制还有待提升,县乡村振兴办、人居办工作协调难,缺乏有力抓手。乡村项目建设还存在重建轻管和盲目追求高大上情况,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不够,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社会力量返乡创业、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氛围还不浓厚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推进政策衔接,实现平稳过渡。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政策措施,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在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优化、调整各项帮扶政策和工作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特别是对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的普惠性政策,要根据脱贫人口的实际困难予以适度倾斜,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继续实行自付住院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农村患者逐户核查、非贫困户健康排查、以及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走访排查制度,持续落实“一键报贫”工作要求,实行“日汇总、周核实”制度,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按户造册,单列管理,强化临时救助和保障兜底,严防致贫返贫。

2.推进常态化帮扶,防范返贫致贫。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以激发内生动力为关键,推动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创业,增加劳动收入。对弱劳力、半劳力的家庭,重点通过规范公益岗位管理,推进扶贫车间进园区、进集镇、进社区,实施就业援助等,实现力所能及的发展生产或就地就近就业。对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或就业扶持获得稳定收入的,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在现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按困难类型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3.推进产业衔接,实现产业兴旺。加快“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处理和精深加工;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支持举办乡村旅游采摘节和以特色农业为主题的休闲旅游活动;要发挥好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企的优势,加快优质农产品仓储保鲜屠宰冷藏冷链配送项目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和冷链物流、仓储保鲜等流通环节建设,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进农超、农企产销对接,不断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做强乡村物流业。

4.推进就业衔接,确保稳定增收。就业创业作为一项“造血”工程,要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机制,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贫困人员妥善解决就业问题。一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春潮行动”,促进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提高自身“造血”功能。二是完善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岗位信息、培训鉴定等服务。建立精准就业联动机制,通过微信、短信(或彩信)或广播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定期向县内有就业需求的人员精准推送企业招工用工信息,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向招工企业推送就业需求人员信息。

5.推进成果衔接,实现生活富裕。优先选择一批脱贫村为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加快家庭农场发展,加强“一村一品”特色农业产业示范村建设,支持脱贫地区健全产业链条,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兴农。深化“百企帮百村”对口帮扶行动,加大重点村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行激励性扶贫,强化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实现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搬迁对象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完善集中安置区公共服务和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确保搬迁对象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6.推进队伍建设,实现有效对接。乡村振兴已进入全面铺开阶段,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建议着手研究乡村振兴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成立县级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的政府职能部门),核定领导和干部编制职数,平稳有序做好各级扶贫机构职能调整优化,将原有扶贫机构的人员过渡到乡村振兴局,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提供人员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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