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TextInfo.title}}
为推进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进程,更好地发挥园区在惠台农业合作与交流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惠安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惠安县政协台港澳侨委组织部分委员开展“调整优化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规划建设”调研活动。自9月以来,先后赴三明清流和江苏省南京江宁、南通江海、淮安淮阴等兄弟台湾农民创业园,就园区核心区规划建设进行参观考察,并以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部分台资(合资)企业或惠台合作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建议,探索调整优化核心区规划建设的利与弊,研究规划建设核心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了推进核心区建设的一些对策和措施。
一、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规划调整情况
(一)台湾农民创业园报批的规划情况。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是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于2009年由惠安县人民政府和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福建省水产研究所规划后申报,于2011年6月经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规划根据惠安的农业资源状况,核心区以净峰镇和小岞镇为中心,以与台湾开展海水养殖品种、苗种繁育技术、设施养殖技术及生产管理经验合作为重点,着力建设台湾海水良种引进繁育中心、陆基工厂化海水养殖区、滩涂养殖区、浅海养殖区、底播养殖区、休闲观光渔业区等六大功能区块。
(二)台湾农民创业园获批后规划调整情况。园区获批后,由于原规划核心区大港湾与泉州市国际机场建设需要存在规划冲突,经惠安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12年委托福建省台湾农业研究中心和福建省农科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对原规划进行了调整,把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为“一主二副”的等级结构布局,即以黄塘镇、辋川镇为重点,包括紫山、螺城、涂寨部分地区作为第一片区,是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贸易、加工、管理、研发和经济文化中心,也是闽台现代农业合作和休闲体验重点示范区,为园区主中心。以紫山镇为重点,包括黄塘、螺城和辋川部分地区作为第二片区,是闽台休闲农业、现代农业合作重点示范区;以崇武、涂寨镇为重点,包括山霞部分地区作为第三片区,是闽台渔业休闲、水产品贸易、农业体验合作重点示范区。第二、三片区为园区副中心。按照“131”布局,形成五大功能区,就是1个研发管理中心,3个闽台农业现代产业合作区(闽台现代农业生产合作区、闽台农产品工贸合作区、对台口岸贸易物流综合区)和1条休闲农业体验长廊。
(三)当前园区规划中存在的一些不足。自2012年以来,该规划通过近5年的实施,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不断显现。一是核心区规划不明确。按照“一主二副”的等级结构布局,规划所涉及有黄塘、紫山、辋川、螺城、崇武、涂寨、山霞等7个乡镇,核心区覆盖范围广泛,不能够体现出“核心”发展区域。二是有些功能区出现重叠或分离现象。第一片区与第二片区的规划功能类似,而且规划区存在重叠现象。而第三片区从崇武跨越至涂寨,从沿海到内陆,而且间隔了整个山霞镇,难于形成片区。三是与农业资源不相适应。惠安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呈层状倾斜。西北的黄塘、紫山等镇多为山地,应规划休闲农业为主,螺城、辋川等镇多为平原耕地,适合于发展种植业,而崇武、净峰、小岞等沿海镇应以海水养殖、水产品加工贸易、物流等为主导产业。只在这样,才能使我县有限的农业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四是产业特色不够突出。从规划功能定位上看,规划以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物流贸易、休闲观光等为四大主导产业,突出现代高科技农业的示范样板作用。而在实际上,四大主导产业已经包括了农业“三产”,不能够充分体现主导和特色。而且区域分散难于突出示范效应和集中体现高科技农业成果。
二、规划建设核心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能更好地打造大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农业部近两年对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并且仍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规划建设核心区作为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经济文化和发展中心,通过引导集中区域集中投入,集合、捆绑一些如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一些高科技、高规格、高效益的核心建设大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资金扶持,争取更多扶持资金投入。
(二)能更好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我县现有的农业生产结构存在产业结构雷同、区域特色不明显、特色和优质产品相对不足、加工增值效率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缓慢等问题。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其目的是要承接新一代经济技术的辐射和影响,促进惠台农业经济一体化。规划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可以通过集中优质技术力量、集中优质资源资金投入,引进一些台湾五新农业技术,开展先行先试,或示范种养殖,以利于先进技术的吸收消化,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在全县推广、辐射,避免对某一产业一哄而起,重滔产业结构雷同的覆辙。
(三)能有利于重点合作项目的管理。规划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通过科学规划、优化管理,有利于引进台湾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模式,对一些重点农业合作领域和重点项目,进行集中经营管理、集中科学研究和有益探索,更快地为惠安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建设,摸索出一条更为成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是适应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农业部办公厅、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秘书局于今年7月印发了《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发展评价试行办法》,自2016年始实施评价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评价不合格的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实行退出。园区规划或规划更新列入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占总分数的4%。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在实施中已出现了诸多不足,需要进行调整优化。
三、加快推进核心区规划建设的建议
从调研组参观考察的省内外4个以及了解其他一些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情况看,大部分台湾农民创业园都划定区域设立核心区,而且核心区发展成效都非常突出。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也应参照兄弟创业园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从有利于惠台农业合作,有利于增进两岸交流,有利于园区发展出发,调整优化规划建设核心区。
(一)应从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的主导思想上规划建设核心区。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深化海峡两岸经贸合作,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增进两岸人员往来,促进两岸和平发展,总结、借鉴一些地方设立的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由地方政府自愿申报,农业部和国台办主管批准,在全国推广设立的。在设立的主导思想上,政治意义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经济意义。因此,在规划建设上不能唯产值论、唯税利论,应多从如何增强海峡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出发,从如何增强海峡两岸农业经济一体化出发,划定设立核心区,明确发展重点区域,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台商台农台资到惠安来投资创业。
(二)应从适应惠安农业资源特点上规划建设核心区。惠安虽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但是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相对紧缺,尤其是耕地资源,“人均不足三分地”。而且,通过近几年来的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农田和沿海岸线,基本已流转和开发利用。为此,规划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要针对惠安农业发展现状和农业资源状况,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挖掘资源潜力和发挥比较优势,在不同地方形成不同特点的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向优势产区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标准化、专业化生产水平,进而带动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力布局。
(三)规划建设核心区要能集中展现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水平。“核心区”作为台湾农民创业园的一张名片,应以“农业发展的集聚高地和典范”为发展目标,按照“具备台湾特色,展现惠安水平”的发展内涵,从园区整体出发,从一些关键环节入手,完善配套设施,聚集各种发展要素,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项目引进层次,不断增加特色和亮点,把核心区建设为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示范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的先行区,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的样板区,“小比例”做出大文章。
(四)在核心区建设上要以政策保障机制为支撑。要在用足用活中央和省、市对台农业合作优惠政策,继续实施《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惠政综〔2011〕245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制定一些用地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税收、金融信贷服务等优惠措施,吸引更多的台商台农来惠创业就业。要健全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机构,进一步充实管委会编制人员,创新园区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园区管理水平,为园区企业和台商台农提供更加快捷的高质量服务。
四、核心区规划建设的初步设想
根据当前惠安县农业发展现状和农业资源分布状况,以及台商台农和台资企业集聚情况,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注重高科技,务求高效益”的原则要求,规划2-3个镇作为核心区建设范围。
初步设想为:依托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整合黄塘台商创业基地,利用黄塘、紫山镇良好的山地和生态资源,以及辋川镇辋紫公路两侧的耕地保护区,在继续推进山霞、崇武、净峰、小岞的海水养殖和对台贸易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把黄塘、紫山、等镇规划为惠安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辐射带动辋川、螺阳等镇,以发展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为主,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设备制造等产业,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惠台合作农业的自然和经济要素向核心区集聚集约发展,形成分工有序的闽台农业合作产业体系和“众星伴月”的发展格局,提升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示范和辐射效应,更好地开展惠台农业合作与交流,促进惠安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相关推荐
{{imageTextInfo.relevantRecommendation?.[0].title}}
{{item.title}}
{{item.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