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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面孔,甜美的笑容,很难看出这是一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10多年的“老法官”。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刑二庭副庭长郑星。今年7月份,她获评“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

“法律是严明的,但我们却可以做一个有情的法官。”在法官岗位上的10多年,郑星对此深有感悟。2015年她审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方某在侦查阶段是零口供,全程以沉默代替回答,这样的案件连庭审都很难完成。但出乎意料的是方某在庭审中居然干脆地认罪认罚了,庭审在2个小时内顺利完成。被告人方某做最后陈述时说,母亲告诉他,郑星法官人好,不会害他,做错事了该认错要认。

原来,在庭审前的一个星期,方某60多岁的母亲带着年幼的孙子冒着严寒,一大早从老家坐车前往市法院。由于不认得路走错了地方,两人为了省钱坚持在市区步行问路,孙子走不动了就让奶奶背着,一双旧塑料拖鞋走得断成两截。在市法院信访接待室,郑星热情接待了他们,了解到方某家庭困难、父亲病逝、妻子离家出走等情况后,她对老人释法明理,解释方某构成犯罪的原因,表示会公正审理案件。随后她还开车送老人去了车站,为其买了车票,临发车前再塞给他们200元钱,让老人买双新鞋。就是这样的举动,促使家属动员被告人认罪。

刑事案件的判决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由不得一点马虎,必须明辨是非、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在审理一起多名未成年人抢夺的犯罪案件中,郑星细心发现其中有一名未成年被告人没有上诉,年龄16岁,法定代理人是养父,户口是人口普查时补录的。出于女性法官特有的敏感,郑星两次提审这名未成年被告人,到公安机关查找信息,并翻阅了无数的治安卷宗,才找到其在前一年做的14岁骨龄鉴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在宝贝回家网和志愿者们的帮助下,通过DNA鉴定比对的方式找到了该被告人的亲生父母,该被告人也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回归家庭。

系统的结案、判决裁定的送达不是一个案件完结的标准,案结事了才是法官审结案件的最终目标。在庭室仅有3名审判人员、缺少助理,“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郑星始终坚持加班加点完成审判任务。2018年以来,作为主审人或担任审判长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778件,所在庭室每年案件审结率均达95%以上,多次被市法院评为“红旗手”,连续4年受嘉奖。

郑星认为,法律的最大作用在于促进懂法守法,在于预防这一关。为此,身为市法院机关党委宣传委员,郑星创新形式方法,为市检察院、市烟草专卖缉私局、莆田学院、社会福利中心等多家单位进行了法律授课,担任福建法院视频演播室主持人,录制福建法院网“院长面对面”系列访谈节目。她还挑战自我,两次担任法律宣传直播主持人,直播在线观看人次分别达1500万和1400万,扩大了普法效应。

“做让人民满意的人民法官,这是我的终极梦想。”郑星说,她正朝着这一方向努力前进,矢志不移。

本报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黄健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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