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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分工,本人于2016年8月-2018年8月和2020年9月-2020年12月先后分管精准扶贫工作。在此期间,本人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四个不摘”“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推动全县上下合力攻坚。分管期间市对县脱贫攻坚绩效考评均获优秀等次,三户挂钩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两个挂钩帮扶贫困村如期摘帽,全县5880户19406人贫困人口、38个贫困村全部实现稳定脱贫摘帽。

一、善于谋划,创新举措。牵头建立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组织体系,推动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立下军令状,形成了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局面;创新推行“县乡村联动、政银企统筹、产教搬并举、点线面结合”工作法和“321”干部挂钩帮扶机制,实现帮扶贫困户全覆盖;推动全县扶贫干部每月19日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全县扶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因地制宜,务实重干。紧紧抓住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两个关键,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着力突破制约长效脱贫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成果向质量更高、成色更足迈进。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协调县本级财政投入扶贫力度,2017年分管期间,县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3349.65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造福搬迁及集中安置区县级配套等;按照“收益稳定可靠、风险可防可控、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推动投融资平台创新,累计筹集38个贫困村和40个空壳村资金2000万元通过委托银行贷款方式投资县污水处理厂,年收益达12%,有力推动贫困村脱贫摘帽;筹集2500万元资金投资垃圾焚烧发电厂,用于兜底脱贫,确保深度贫困户稳定脱贫;在全市率先谋划成立县扶贫促进会,募集资金1495万元专门用于精准扶贫;开展“莆商在行动”活动,促成43家企业(商会)结对帮扶38个贫困村,落实帮扶资金1191万多元。同时,围绕挂钩的两个贫困村和三户贫困户,坚持全面走访,定期入户,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各类问题,两个挂钩帮扶贫困村如期摘帽,三户挂钩贫困户稳定脱贫。

三、勇于担当,敢于攻坚。针对我县禁建区范围内贫困户无房或危房问题,谋划制定贫困户进城购买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方案,并通过“四方协议”解决套房超面积问题;针对禁建区范围外农村建房审批手续办理事宜,协调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单独批次,容缺审批,提供“保姆式”服务,2017年度共实现12个集中安置区建设,造福工程易地搬迁完成2134户8719人,超额完成当年度省下达任务。2020年再次分管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阶段,面对硬任务和严要求,本人牵头负责省脱贫攻坚质量调研和省对设区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等迎检工作,统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薄弱环节3个方面335个问题,推动176个扶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全面完成督查检查及巡察整改问题168个以及妥善化解扶贫小额贷款逾期等问题,全县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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