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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文旅市场逐渐升温,出现不法机构打着“艺术品经营”“旅游业务”的幌子,用“低价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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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文旅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01

会员卡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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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02

预付款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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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消费者未出行旅行社可高价回购路线并退款,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03

以艺术品经营为名

实施诈骗、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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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理财等名义,与投资人签订《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动消费者投资。



案例

李某在XX市经营某旅游公司。在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李某以扩大产业、多元化发展为由,通过在路边派发传单、发放礼品、口口相传、召开产品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宣传,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骗取其信任,以投资旅游项目可获得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社会人员投资。不到两年时间,李某就非法吸收资金1400余万元。这些资金除用于维持公司运营外,大部分被李某用于个人消费。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解析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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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养老诈骗、非法集资形式不断变化,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免费”、低价、高额返利等方式来吸引投资者。请广大市民提高反诈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积极举报文旅市场养老诈骗线索。


举报电话:110、12345、0595-2755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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