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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农田种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活动,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乱搭乱建。
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
三、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基本农田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特别要用于水稻生产,确保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水稻、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种植面积。
四、严格动态监管监测。各村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破坏损害耕地的行为。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新丰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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