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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从统筹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出发,变单向式监督为多维式保护,通过不断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权益保护等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6月,晋安区检察院整合全区11个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帮扶、救助等特殊职能部门和4个本土社会机构资源,建成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通过中心统一受理、按对象所在地分流处理的方式,由对象所在地的分中心安排社会调查、关护帮教、亲职教育等,实现个性化关护。

  不仅如此,该院还依托两岸社区交流中心平台,引入台湾社工组织,以“云互动”的形式深化两岸青少年司法社工组织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救助受侵害未成年人等方面的交流,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到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中,充实检察机关开展帮教工作的活动载体。

  晋安区检察院还联合晋安区委政法委等8部门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成员单位在临时监护、教育辅导、申请人身保护令、撤销监护权等方面的职责,将保护救助范围由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困境儿童,扩展到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孤儿、流浪未成年人、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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