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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区贫困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几点思考
——以明溪县为例
黄宝玲
[摘 要]明溪地属典型的山区县,同时也是福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份之一。明溪作为山区贫困县,由于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落后、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较低、产业龙头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制约着县域经济长足发展。如何突破薄弱环节,解决发展“短板”,推进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本文在总结近年来明溪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做法的基础上、对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一番剖析,进而提出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增强内生动力,实现脱贫致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脱贫攻坚;做法;推进;对策
[作者简介]黄宝玲,女,中共明溪县委党校副校长、经济师。
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解决好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而向全党、全国人民、向历史作出的一项庄严承诺,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贫困山区囿于其特定的地理环境,绝大多数贫困村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经济总量小,发展水平较低、产业龙头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制约经济长足发展。为此,必须多措并举,以卓有的成效和一往无前的韧劲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
一、明溪县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工作保障,夯实攻坚基础。明溪县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书记合力共抓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一是在人员保障层面。配齐配强县、乡、村三级扶贫工作力量,实行“321”结对帮扶模式(处级、科级、涉农干部分别挂包3户、2户、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求各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入户1次,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帮助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县直机关优秀干部担任首批“扶贫特派员”,充实扶贫工作队伍力量。二是在制度保障方面。实行“六位一体”工作责任制,由各乡(镇)挂村领导、工作队、扶贫特派员、驻村干部与村书记、主任共同负责所挂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由乡(镇)挂村领导负总责,建立扶贫工作实绩档案,作为挂村责任人评优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实行帮扶“分级诊疗”制度,帮扶责任人定期主动上门了解贫困户的困难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分级提交村、乡(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实行扶贫督导制度,建立以县委扶贫督导组开展日常督导为主,县委督查室、县效能办专项督查及县委专项巡察、县纪委精准监督等“多管齐下”的扶贫督导工作,形成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脱贫攻坚工作体系。
(二)强化目标导向,落实攻坚举措。持续开展扶贫产业项目、三保障政策落实、贫困户贫困村增收、扶贫扶志行动,探索资源资产收益、信贷资金入股等脱贫新机制,加强医疗救助、公益岗位就业、助残、兜底等政策保障。一是通过开展产业和就业帮扶,采取光伏扶贫、生态扶贫、菜单扶贫等一系列帮扶措施,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有效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缺口问题;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雨露计划”等技能培训,举办“春风行动”暨“精准就业扶贫”大型招聘会,提升自我自我“造血”功能。二是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开展县直部门与贫困村结对共建活动,实施“住村工作法”和“三联五型”“项目村主干”等党建促脱贫攻坚模式。三是探索试验区建设,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开展贫困户创业就业、干部挂村驻村帮扶课题研究,量化折股试点,实施家门口就业工程,财政扶贫资金整合等多项帮扶措施,带动村财增收村民致富。
二、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贫困户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较差。成因是多数贫困户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陈旧、安于现状、缺乏发展动力,加之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副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不稳定等因素影响,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造血”功能不足;部分贫困户“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不谋求发展思路,不积极就业,一心想吃低保,享受民政救助;孤寡老人、残疾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稳定脱贫难度依然较大。
(二)产业扶贫成效不够明显。由于明溪县地处山区,居住较分散,人口外流多,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较弱,未能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导致增收渠道狭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发展农村新兴产业、新业态的需要;多数村缺乏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难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扶贫产业难以形成适度规模。
(三)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当前脱贫攻坚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精准识别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贫困退出机制以及扶贫开发管理体制等还存在较多不尽人意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贫困农户识别的难度较高,即部分贫困户被排斥在外,非贫困标准的采纳导致精准下降,“临界农户”难以确定;二是乡村治理现情导致的实践问题,即空壳村引起的村民监督机制落实难、乡村干部队伍担负扶贫重任能力不足;三是贫困农户的思想较为落后,引起脱贫攻坚工作的负面效应;四是扶贫政策本身的制度缺陷,脱贫攻坚机制实施难度较大,即政绩考核体系使得扶贫资源瞄准偏高、专项扶贫政策与贫困户需求不对称以及建档立卡的周期性与农户贫困动态性之间的矛盾。
(四)帮扶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主要是帮扶责任人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帮扶责任人长期在机关工作,学历高知识面广,但对农村基本情况了解甚少,不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在协助村两委班子梳理发展思路,在完善脱贫规划方面发挥作用不强;有的挂村单位没把单位职能与脱贫工作很好地联结起来;有的帮扶责任人因受工作变动等因素影响,沉不下心,融不进去,不能很好地履行脱贫工作职责,无法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产生上述困难和问题的成因,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主要是观念滞后、内生动力欠缺、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存在偏差等因素。为此,必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快破除制约发展瓶颈,瞄准靶心,找准症结,精准施策。
三、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分类施策,实现精准脱贫,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前提。一要根据建档立卡数据分析每户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原因,量体裁衣,制定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做到号准病脉、开好处方、抓出良药,让贫困户得到有力扶持,实现增收脱贫。二要活学活用扶贫政策措施,细化完善住房保障、教育扶贫资助、产业扶贫、健康扶贫、贫困残疾人补助等惠民政策,对因残疾、疾病或无劳动能力、劳动力低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保障,并与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资助、民政救助等结合起来,确保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对贫困户中具备劳动能力、享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是缺乏资金、缺乏产业、缺乏技能的,要充分结合当地资源,重点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增加家庭和社会方面转移性收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让贫困户从生产发展、就业创业、社会互助中实现稳定脱贫。三要发挥贫困户的主体作用,开拓思路,摒弃消极思想情绪和“等、靠、要”的惰性心理,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发扬自力更生和勤劳致富精神,不断增强自立自强意识,提高自身造血功能。
(二)突出产业带动,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大招商选资力度,引进一些有实力、有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的同时,解决贫困户长期就业问题。二是强化农村基础设施扶贫,重视贫困村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通信难等问题,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效衔接,加快物流业发展解决农村物流不顺畅问题,创造长效脱贫的外部环境;立足不同贫困乡村的资源禀赋、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深加工、旅游休闲、农村电商等新型业态,引导带动扶持农村农民参与其中,发挥农村能人作用,抱团取暖,适度规模发展,提高产业脱贫的可持续性;大力开展“雨露计划”等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有序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返城,参与到明溪县“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三新产业发展。三是积极推行“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发展模式,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大户带散户、公司带农户、合作社带社员,把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起来,引导其通过土地流转,增加租金收入和劳务收入,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四是积极扶持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和致富带头人,对扶贫贡献大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在审批、税收、技术、资金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同时加大金融支扶力度,对贫困农户给予资金帮助和扶持。
(三)完善机制,提升脱贫攻坚质效,是实现脱贫攻坚的有力保障。一是完善“贫困”的精准识别机制。调整贫困识别标准,建立完善的贫困标准体系,调整以收入、消费等货币指标为单一评判标准的做法。依据不同地区的贫困特点,以“两不愁、三保障”为主线,综合考量贫困户、贫困地区的教育、住房、医疗等福利指标,调整优化贫困标准体系,使得在对贫困户建档立卡时有据可依,既有利于贫困户的身份识别,还有利于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的精准识别;二是完善考核监督激励机制。要成立专门的监督评估机构,以保证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还需要完善考核评估标准体系,合理确定各项评估内容的权重,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考核合格者、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赏,对不合格者做出处罚,构建长效的激励机制;三是创新贫困退出机制。贫困退出机制是保障扶贫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举措,创新贫困退出机制,重点应放在考量地区整体经济发展能力,个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地方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内容丰富、评价全面、权重合理的贫困退出标准体系;四是创新扶贫开发管理体制。首先要加快脱贫攻坚立法工作,促进脱贫攻坚的长效化和常态化,以法律手段解决扶贫开发以及脱贫攻坚所面临的问题,其次要优化扶贫部门机构设置,再次要赋予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更大权限,制定合理的分工协调机制。
(四)发挥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是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根本保证。一是确实让那些有人格魅力、有工作魄力、敢担当善作为的新农村能人选进村两委班子,打造农村基层党组织,使之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同时加强对各级扶贫干部队伍的培训,造就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实、爱农村、懂农业、爱农民的扶贫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他们化解困难问题的能力;二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关心关爱办法,对在基层一线干出实绩、群众欢迎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任用;三是规范结对帮扶工作,从严落实“住村工作法”,完善并明确各级挂钩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工作职责和工作原则,扎实推动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查找脱贫攻坚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扶贫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够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系列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M].外文出版社,2014.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外文出版社,2017.
[3]习近平.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
[4]顾仲阳.扶贫精准有力减贫提质加速[N].人民日报,2017-07-13.
[5]熊若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N].学习时报,2017-07-28.
[6]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明溪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扶〔2018〕2号.
[7]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明委组通〔201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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