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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农业,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必须做到“两个加快”,一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使农业发展更多依靠科技进步、设施装备改善、劳动者素质提高驱动,更多依靠一、二、三产业发展联动、“四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加快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组织形式先后经过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1958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农业合作化,农民从佃农、自耕农变成拥有土地的农业劳动者,又经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组建,逐步将个体农民、私有经济改造为集体公有经济中的劳动者。第二阶段从1958年至1978年,经过对私有经济的公有化改造,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全面推行人民公社制度。第三阶段是1978年至今,在农村推行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营管理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家庭通过承包一定数量的集体土地,自主进行经营决策和农业投入,获得了对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要素的经营自主权,成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主体和微观生产单位,这为农户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状况发挥比较优势提供了可能,农民的自身利益与其劳动分配紧密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30多年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农户土地的小规模分散经营,既不利于标准化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生产成本和进入市场的难度,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而且,这种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其超小规模、高分散和自给性特征明显,专业化、商品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商业性金融支持,限制了生产规模和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从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来看,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在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既注重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又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广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为此,要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特别要强化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尤其要不断创新公益性推广机构的服务机制和服务内容,切实发挥主导性作用。鼓励支持经营性组织参与良种示范、农机作业、抗旱排涝、沼气维护、统防统治、产品营销、农资配送、信息提供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总的方向是在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的同时,促进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行市场化。

  二要推进农业产业链建设。按照“全产业链发展”的思路,推进农业上下游产业、前后环节的对接,加大关键环节标准化建设力度,延伸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加销各环节紧密对接。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精深加工水平,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和冷链运输,提高水产品海上一线加工保鲜技术水平,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和功能,推行现代交易方式。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直供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提高流通效率。鼓励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

  三要积极发展农业新兴产业。充分挖掘和利用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等产业,推动农业产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业生物产业、农业信息产业、创意农业等,培育新的增长点。举办以推广农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展销和科普活动,鼓励建设与产业一体的农博园、博览馆,培育农业文化产品,丰富农业文化内涵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四要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各类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联合会。深入推进以“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为重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合作水平。

  □吴光铃

(刊发于闽东日报2013年3月9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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