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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9年,永春县贯彻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当年新增城镇就业464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51万人,参保率99.99%。
【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政策落实细化。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奖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895.08万元。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永春就业创业,329人毕业生通过安居补助初审,提供免担保免利息的创业贷款67人670万元,发放见习补贴、实习实训补助18.16万元。拓展就业扶贫渠道,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6人。保障企业用工服务。举办人才招聘会、劳动力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9场,提供招聘岗位6922个。求职登记5106人次,用工登记7062人次。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各类农民工4785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2787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7期309人,发放职业培训“见证补贴”15.1万元。2019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64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16%,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社会保障】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全县企业养老、工伤、失业参保人数分别达4.95万人、40041、18207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31.51万人,参保率99.99%,居省、市前列。提高社保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3元,发放养老金12273.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资204元、 143.06 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4987人、9816人。落实社保各项政策。完成896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待遇重核工作,完成重算比例97.07%,居泉州市第一。推进社保降费工作,全县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减少缴费2860.79万元,受惠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5524家次。规范管理社保基金。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开展追讨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工作,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28人36.79万元、追回冒领养老金110人59.93万元,基本实现积案清零,有效保障基金安全。
【劳动维权】
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发挥三方机制作用,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6.99%。做好治欠保支工作。落实工资保证金、急周转金制度,提升“无欠薪项目部”创建质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检查用人单位265家次,涉及劳动者3.01万人次,对一家娱乐场所非法使用未成年工进行行政处罚,为839人农民工追发工资1096万元,实现欠薪零上访、零积案。完善争议调解制度。完善劳动仲裁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受理劳动人事仲裁争议案件案件65件,裁决及调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伤保险待遇等253.4万元。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80件,受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210起,落实支付工伤保险基金1364.89万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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