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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的美誉,是水源涵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肩负着保护晋江下游600多万人和金门饮用水源的重任。围绕保护好水源地和生态屏障,解决生态建设零碎分散、综合效应不明显问题,永春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立全域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建设,开展国土空间开发、流域综合治理、最美县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全程植绿和绿色低碳发展等专题试验创新,打造“业兴、民富、水清、林绿、景美、韵醇”的全域生态综合体

打造全域生态综合体的主要做法  坚持科学规划,优化绿色布局,变无序为有序。把生态建设作为立县之基、兴县之本,增强战略定力,保障生态文明任务落到实处。筑牢顶层设计。以智汇园、青创园为依托成立湿地建设等3家院士工作站;与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建生态文明研究院,聘请教授温铁军担任院长、海内外专家55人组成的智库,推动生态文明的战略性研究、创新性实践和市场化运作。优化空间布局针对空间规划交叉打架、信息标准不匹配、职能交叉重叠等问题,围绕“国家主体功能区、国家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省级空间规划编制”三大试点,通过划定“三区三线”(三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线: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控制实现全域空间的“面上保护”,通过划定“四大功能区”(中心经济聚集区、中部农副产品和特色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区、西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东部绿色产业发展区)的产业布局引导全域空间的“点上开发”。

坚持系统治理,强化绿色管护,还环境于清新。探索建立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环境治理监管机制,推动全县上下同向同步、同频共振,做到五指紧握、成拳摧坚。建立立体生态修复体系。在水里,在全省首创“生态优先、统筹资源、多元治水、综合治理”模式,投入31.22亿元,实现62千米主河道治理全覆盖,建设安全生态水系38.25千米;启动全面治水, 3年投资39.57亿元,打造“会呼吸的河道”。以“五个一”(一套模式、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条蓝线、一个云平台)推进河长制,探索“河湖共治”模式,整合“水库巡查员、生态公益林管护员、村卫生保洁员”等人员与河道专管员,实现上下游、陆上水上系统治理。建立生态电价机制,退出老旧电站30多座,增加35千米河道生态流量,被确定为全省小水电退出试点县。在岸上,注重水土保持,完成治理流失面积1.33万公顷,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创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机制,实现逐年销号,减少青山挂白。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连续17年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常态专项治理体系。创新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对县城区、乡镇集镇区、乡村和河道分类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对从全县21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选择第一批80座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运营维护,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污水全面治理试点县。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56%,成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经验典型。严控禽畜养殖规模,将整治范围拓展到保护区全流域,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314家,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建立特色生态文化体系。开展以民魂建设为主题的美丽乡村·精神家园行动,运用村规民约、祖训家风等教化资源,引导群众不砍树、不填水、慎拆房、少硬化,获评国家卫生县城称号,被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成为唯一连续三年参加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福建省基层代表。弘扬传统生态文化,加大对古建筑、古街道、古树木等遗迹遗存的保护,建立余光中文学馆,做好国家湿地公园、中国乡愁公园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永春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建立严格监管问责体系。实施网格化监管模式,将全县22乡(镇)划分为241个4级网格区域,构建完备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创新生态司法模式,率先在全省设立“生态警察”,建立定期协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实行补植复绿,提高生态执法监管效率。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坚持预警约谈与考核问责、群众监督与媒体监督相结合,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普惠共享,促资源变资产。聚焦解决制度短板,抓典型育示范,探索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以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造福百姓。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非规划林地“流转难”“扶持难”和“贷款难”问题,完成36宗地、230.67公顷非规划林地发证,其经验被农业农村部收编为经典案例。落实林权流转和抵押贷款,发放贷款9261.5万元。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建设,累计完成赎买(租赁、补偿)林木林地640.13公顷。探索农村土地资源流转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和抵押贷款工作,抵押贷款8.8亿元。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36个村(社区)全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旧村复垦,拆除旧房4300幢,实现新增耕地290.67公顷。创新生态惠农信贷新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办水利设施产权抵押贷款,创新“融水贷”新产品。作为全省首个“农机超市与农机具财政补贴收益权质押贷款联手”试点,发放贷款186户1488万元。发放“香都通宝”贷款3100万元,发放“芦柑商户贷”“茶叶贷”“花卉贷”1.78亿元。

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绿色经济,让青山变金山。建设桃溪流域生态经济试验区,探索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绿色发展的资本和动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工业绿色转型。注重存量优化,推动传统产业实行清洁生产模式,出台实施扶持大型(龙头)企业、新“香八条”“醋十条”,探索制定养生香国家标准,成立国家级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确定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轻纺鞋服、香、陶瓷等产业产值年度实现两位数正增长注重增量引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引进九牧智慧制造产业园(投资30亿元)、博纯材料(投资5亿元)、永燠制药(投资6.7亿元)等一批大项目。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大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建设20个精品农业示范基地,4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20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被评为全国柑桔基地县、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永春芦柑、茶叶)标准化基地县。发展低碳新型业态。打造“无烟经济”增长亮点,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扶持香都小镇、恒大小镇、白鹤拳小镇等一批精品项目,培育休闲养生、康体养生等幸福型服务业,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闽台乡村旅游试验基地;建成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永春版“村淘”“中国特产·永春馆”、镇级特色电商园等项目,获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被评为全国电商百佳县,全年电子商务销售额18亿元,比上年增长33.3%。

打造全域生态综合体取得实效  经过持续打造,永春县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提升,实现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目标桃溪生态修复工程获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典型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域生态综合体治出了一泓“清水”,实现省、市控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两届获评泉州市小流域“赛水质”考评总体成绩第一。在2015—2018年的县级主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中,永春县连续4年排名泉州市第一。全域生态综合体筑起一道“绿林”。开展全城植绿,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累计完成桃溪两岸一重山造林绿化3566.67公顷,全县绿化程度达到95%,省级以上生态村覆盖率85%,成为全国绿化模范县、中国深呼吸小城百佳县。全域生态综合体扮靓一片“美景”。锁定“联合国人居奖”,把县域建成美丽景区、把村庄建成特色景点。在城区,实施五期的城区街道景观改造工程,获评福建“十大醉美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在农村,在全省率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打造70个县级示范村,建设规范被列入国家标准样板,成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县,在永春召开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会,打响“有一种生活叫永春”品牌。全域生态综合体带动一方“民富”释放多元生态红利,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形成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协同并进的良好态势,2019年全县GDP484.10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7万元,公共预算总收入19.40亿元,旅游人数从2012年的180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52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16亿元增加到5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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