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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于2019年4月成立,为泉州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4人,2019年在编3人。具体承担永春县医疗保障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并受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管理永春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永春管理部。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永春管理部为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规格为副科级,编制19人,2019年在编13人,负责全县的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医疗保险参保情况】
2019年,永春县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534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494226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088人,医疗保险参保实现基本全覆盖,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基金监管】
通过运用医保基金监督制度,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不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中约定条款执行的,坚决查处,并视情况将其列入“黑名单”。2019年组织医疗稽核人员359人次,稽核定点医药机构304家次,共发函牌156份,终止协议1家,暂停医师处方权1人,追回医保基金333.7万元,扣罚违约金658.41万元。
【三医联动】
开展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永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工作。将县域内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整体打包支付给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永春县总医院,由其承担县域居民的健康保障责任。实行“总额包干、按月预付、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绩效考核”工作机制,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模式转变,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药品采购】
全县定点医疗机构继续落实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政策,实施“药价保”联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入泉州市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联盟,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级挂网价格基础上进行谈判,确定药品带量谈判药品供货价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挤压药品价格虚高空间,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2019年,全县26家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联合阳光采购平台采购国家中选药品,采购总金额406.42万元,按期完成执行期限内全县约定采购总量的132.97% 。实现药品费用明显下降,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
【医保扶贫】
充实医保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印发〈永春县医保扶贫挂钩联系制度〉的通知》(泉医保永春〔2019〕7号)、《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永春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扶贫挂钩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泉医保永春〔2019〕11号),创新帮扶机制,坚持“精准帮扶”原则,每个乡镇配备一名医保部门干部作为医保扶贫联系人,制发精准扶贫医保服务联系卡,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医保扶贫相关政策。2019年,永春扶贫对象8649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1486.18万元,累计报销1388.0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020.57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7.01万元,医疗救助补助213.41万元,精准扶贫医保补助127.07万元,个人自付98.12万元。2019年全县扶贫对象住院和特殊门诊实际报销比例93.4%。
【暖心服务】
增设基层医保服务站、提高卫生所医保定点覆盖率。为便利群众就医看病,根据永春地理位置特点,增设四个基层医保服务站(一都、坑仔口、蓬壶、湖洋),为偏远地区的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推动一体化村卫生所医保联网工作,解决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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