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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措施及成效】
永定区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全面贯彻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19年,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07.5万元,比增25%,顺利完成1户3人脱贫,实现1个贫困乡(金砂乡)、6个贫困村(高陂镇许佳村、陈东乡蕉坑村、下洋镇丹竹村、大溪乡湖背村、湖雷镇竹兰村、合溪乡王社村)脱贫摘帽。至此,金砂乡、堂堡乡、合溪乡、岐岭乡等4个扶贫开发重点乡和54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累计脱贫4733户15605人(其中国定3301户10772人,省定1432户4833人),脱贫率100%。全区脱贫攻坚处于巩固提升阶段。
坚持精准识别管理 永定区严守贫困户进退标准和程序,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户、独居老人户和无劳力户等特殊群体,做到“一个不漏”。对摸排出的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重点对象(监测户)110户354人,采取“原有干部挂钩+乡镇(街道)科级干部挂钩”双重挂钩帮扶方式,确保不返贫;对农村边缘户40户115人,由区处级领导挂钩帮扶,所在乡镇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保不致贫。
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义务教育保障方面,永定区抓实“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好区外就读永定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教育扶贫政策,按照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地等不同情况,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核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覆盖“一个不漏”。2019年,全区摸排出的异地就学未受助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88人应补助13.2万元,全部拨补到位。全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446.915万元,惠及5533人次。医疗保障方面,2019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际发生医疗费用4127.30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3887.42万元,各类医疗保障政策报销金额约3407.63万元。继续与财保永定公司签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目录内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以上的全额保险理赔协议,2019年为贫困户339人次受理理赔,理赔金额91.04万元。经叠加保险报销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实际平均报销比例达92%以上。同时,出台《永定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操作实务(试行)》,减轻贫困群众日常就医负担,2019年为贫困群众免费体检9822人次,减免医疗费用13万余元。住房安全保障方面,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实施2663户8565人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其中:国定标准易地扶贫搬迁1684户5491人、省定标准造福工程扶贫搬迁599户2042人、危房改造380户1032人),全区所有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认定100%,均按规定落实“一户一档”。饮水安全保障方面,贫困户集中供水267处4029户13250人、自备水源237处704户2355人,经检测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同时,加强动态监测,定期排查解决饮水安全薄弱环节。
设立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就业 201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持就业扶贫(企业)车间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把就业扶贫车间从园区企业拓展到全区各乡镇(街道)、村(居),吸纳1628人就业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58名。
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区委、区政府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要求,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整体谋划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年召开区委常委会等22场次,对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推动上级安排部署落地见效。主要领导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遍访贫困村,带头做好挂钩贫困户帮扶工作。同时,实行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作脱贫攻坚工作年度述职述责制度,把压力传导到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强化政策落地。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导性文件,出台年度脱贫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将行业扶贫部门的政策落实情况列入扶贫工作成效年度考核,并建立扶贫成效考核与全区绩效考评相挂钩的制度。落实挂钩帮扶责任。落实区领导联系挂钩重点乡、贫困村,部门挂钩帮扶贫困村“四个一”、干部挂钩帮扶贫困户“五个一”和贫困村派驻工作队制度,确保4个重点乡、54个贫困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的挂钩帮扶全覆盖,每个贫困户都有1名帮扶责任人,确保“九到户”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
实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复垦办证工作 2019年,全区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对象2283户中,有旧宅2214户(无房户69户,其中国定50户),已拆除270户。办证方面,全区搬迁贫困户建房2283户,扣除贫困户因占用基本农田、生态林等原因无法办证551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1132户(其中国定930户),办理不动产权证292户。
强化光伏扶贫电站管理 全区先后开展光伏扶贫项目摸底、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国家补助项目39个(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的33个),639户贫困户入股太阳能光伏扶贫发电站,装机总容量达1993.7千瓦,均并网发电。
实施扶贫小额信贷 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019年发放526户(笔),金额1930.84万元。至年底,全区累计为1900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332.58万元,是风险补偿金1500万元的6.88倍,覆盖面达40%。同时,做好信贷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2019年到期贷款均已清收化解;存量贷款剩余5298.95万元,累计还款5033.63万元,还款率48.7%。
开展“雨露计划”培训 围绕水稻、水果、食用菌生产等种植和畜禽养殖,以及相关病虫害防治技术,为131个创业贫困农户开展为期7天的免费培训。2019年,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校、技校教育在校生284人,拨付补助资金84.45万元。
实施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 2019年,全区有贫困户的行政村274个,其中实施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的行政村191个,占全区有贫困户行政村的69.71%,共实施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203个,带动贫困户3285户11376人增收,占全区贫困人口的75.09%。
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永定区坚持“一案双查四问责”,加大扶贫领域案件问责力度,以问责追责倒逼基层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2019年,全区追责问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0起21人次,其中提醒谈话3人次、通报批评6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党政纪立案5人次、解聘1人次。
【干部驻村挂钩】
2019年,永定区第五批63名驻村任职党员干部(其中省派8名、市派14名、区派41名)到区54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和6个党建示范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挂职三年(2017年12月—2020年12月)。全年省、市、区三级下派驻村干部实施项目231个;争取各类帮扶资金9261万元,其中省派干部争取2765万元、市派干部争取2787万元、区派干部争取3709万元。推动驻点村经济社会发展。
夯实人才队伍支撑 坚持把人才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培育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创新村主干储备人才工作。从2018—2020年,每年从永定籍大学毕业生中引进30名村主干储备人才,安排到区内党建示范村或贫困村担任村主干助理,纳入村级后备力量重点管理、跟踪培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举办6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培训526名新型职业农民,超额完成上级下达500人的培训任务。2019年4月,《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永定实践”》一文在《海峡通讯》(2019年04期)发表,7月4日被《求是网》转载。
提升农民幸福指数 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对照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完成1户3人脱贫任务,实现1个贫困乡、6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33户15605人全面脱贫,4个贫困乡和54个贫困村全面脱贫摘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经营性收入5万—10万元的村有170个、占比64.9%,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有92个、占比35.1%。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实施“九校联建”工程,建成城南小学、城南幼儿园,新增小学学位1620个、幼儿园学位420个;新改扩建60所乡村卫生所,建设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通过省级专家组评估;建成4个省、市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施31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11所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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