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TextInfo.title}}
{{imageTextInfo.source}} {{imageTextInfo.publish_time | toTime}}
阅读 {{imageTextInfo.read_num}}
出品方: {{imageTextInfo.producer}}
{{item}}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工作目标,积极转变观念,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实效。
2018年,我市积极构建,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明确矿山企业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按要求编制“三合一”方案。同时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管体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GNSS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巡查,对未按“三合一”方案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黑名单”。共督促21个矿山完成阶段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item}}
赞
相关推荐
{{imageTextInfo.relevantRecommendation?.[0].title}}
{{item.title}}
{{item.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