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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岩市脱贫攻坚战役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脱贫攻坚专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文件要求,针对我乡存在的条问题,认真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情况
在本次上半年脱贫攻坚专项调研中,发现我乡在贫困退出、住房安全保障、驻村工作、易地搬迁搬迁问题清零、住房安全有保障专项整治、产业扶贫、脱贫攻坚质量等方面共存在的17条问题,其中:易地搬迁问题清零1条、住房安全保障6条、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方面3条、脱贫措施方面3条,作风建设方面2条,其他问题2条。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易地搬迁问题清零1条、住房安全保障5条、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方面2条、脱贫措施方面2条,作风建设方面2条,其他问题2条。
截止目前完成整改情况:
易地搬迁问题清零1条:汤湖村赖照生户2019年自行改扩建加层,超面积,建房举债3万元,楼梯无护栏,地质勘查和地灾评估不规范。整改进度:已整改。
住房安全保障6条:汤湖村吴大连户、赖赠清户房屋安全等级牌未上墙;溪南村赖添富、赖树和都建了三层未作产权分割;汤湖村赖万强户旧房为连体房未封存;拆旧复垦--易地搬迁户旧房应拆未拆:合溪乡溪南村赖开春户旧宅还有一间土坯房,用于养殖鸡鸭,堆放物资;赖清华户自行改扩建,建房举债5万元;拆旧复垦--易地搬迁户不动产权证还在办理中:如合溪乡溪南村赖开春、赖开钦、林妙兰、高友仁。整改进度:除林妙兰的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其余均已经整改。
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指标方面3条:合溪乡因贫困人口外出多,乡党政主要领导电话访谈的比例约占一半,实际入户访谈比例偏低;脱贫退出材料存在部分签字不规范,有代签字及涂改现象;汤湖村吴大连74岁,年老体弱(在厦门治病未纳入低保)。整改进度:已整改。
脱贫措施方面3条:公益性岗位达不到每个乡镇新增5个公益岗位要求、赖清华、赖清华户激励性产业扶贫发放对象不精准。整改进度:已整改。
作风建设方面2条:车船费补贴公告第二天就发放;只有驻村第一书记外出请假手续,无日常考勤记录。整改进度:已整改。
其他问题2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不精准;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整改进度:已整改。
二、整改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我乡2020年上半年脱贫攻坚专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政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合溪乡关于市对区2020年上半年脱贫攻坚专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合委﹝2020﹞61号)文件,对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020年8月11日召开乡村干部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包村工作队、各村两委提高思想认识,正视整改问题,全力抓好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全力推进整改。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乡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统筹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分管领导具体找问题、抓落实、抓整改、抓推进,并落实好具体的业务指导;各包村工作队、各村两委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分头落实;各挂钩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等按要求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二是针对督查所列问题清单,相关责任人认真进行梳理归纳,按照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工作台账,逐项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有困难的,及时说明原因并上报,同时举一反三,对全乡贫困户再次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一并进行整改。三是乡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推进会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并针对提出的问题研究讨论解决办法,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相关责任人全面完成问题清单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填写问题整改落实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完善机制和取得成效等,由各包村工作队统一报乡扶贫办,再由乡扶贫办负责整理归纳后统一上报区扶贫办。
(三)加强统筹协调。全乡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划分整改问题难易度,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进行即知即改,统筹整改顺序,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问题整改责任人责任,由乡纪委定期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督查,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或在国家或省、市脱贫攻坚普查时被发现同类问题的,对涉及到的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同时分村制定合溪乡脱贫攻坚半年专项调研问题整改进度表,实行每周通报,由主要领导亲自指导、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存在问题。个别贫困户长期外出,有些经济基础较差,对于房子装修刷白加装护栏等时间紧任务重,只能进行简易装修,无法确保每户能达到中等装修条件以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乡将严格对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同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做到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政策,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狠抓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充分利用上级贫困乡村扶贫资金,找准项目投入,增加贫困乡村财政收入,为贫困乡村稳定脱贫提供基本保障。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加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吸纳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竞争性产业扶贫,调动贫困户积极性。通过组织团队外出招商,加大亲情、乡情招商,加大生产性项目招商力度,加大招商成果转化。
(二)加快补齐民生事业短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交通、水利、教育、医疗、卫生等投入。通过整合“一事一议”、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安全生态水系等项目资金,推进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积极向组织、人社、教育、卫健等部门汇报,争取他们在干部人才配备方面向合溪等边远贫困乡镇倾斜。
(三)狠抓各级责任落实。乡党委坚持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乡主要领导带头到一线推进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得到巩固。同时由乡纪委牵头,定期对相关职能部门、包村工作队和村干部在重点任务推进、帮扶措施落实、扶贫手册填写、执行扶贫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运用到干部评先评优、推荐使用和绩效考评中,对工作失责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持续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抓住节假日群众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强化政策宣传和落实。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工作队、挂钩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横幅、标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同时加大正能量宣传,对在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配合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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